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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建设举办建筑业“营改增”培训
4月25日,顺天建设组织目前所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在黄金海岸五楼会议厅进行了“营改增”专题培训,帮助项目经理人全面了解“营改增”政策以及如何应对“营改增”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今后,建筑业纳税人将全面告别熟悉的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对于建筑企业无疑是一个重大变革。 “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从3%跃升到11%,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简易征收。
在培训会上,集团财务总监许怡就建筑业“营改增”关键知识和普遍关注的税负变化测算、预缴申报、发票开具、建立台账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醒项目部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对于跨县(区)提供建筑劳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2%的预征税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应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其次,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工程开始阶段,企业会收到部分工程预收款,而建筑材料等进项税的取得却未必及时,这样就会因抵扣不足而产生需要先缴纳增值税税款的情况,所以,建筑企业应统筹安排建筑材料的采购时间,保证增值税税负平衡。
再次,关于进项抵扣,营改增之后,建筑业采购材料的进项发票需要做到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均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将不予抵扣。
培训现场座无虚席,在答疑环节,面对参会学员提出的各种问题,公司财务总监朱红宇、财务副经理宋娟都作出了积极的解答。通过讲座培训,不仅提高了大家对建筑企业“营改增”的整体认知程度,也为我司面对即将到来的“营改增”筹划奠定了基础。
供稿:顺天建设/彭玉蛟